Wednesday, November 05, 2003

法庭第二天

到法庭採訪的第二天,感覺也算過得去,一方面是沒有太多的工作,另方面是因為昨晚做足功課──查閱了法庭的審訊表。很感激耐心指導我的同事。
明天便要獨自一人去跑法庭,也沒太大的擔心。不過,倒是不習慣法庭的文化,因為這裡的人做事比較獨立,不喜歡與行家合作,我真的需要點時間去適應。敝報來了一位新同事,也快到法庭來,我想我還是會長駐港島的法庭,特別是東區裁判法院,各位突發行家如果那天在鯉景灣吃飯的話,即管找我吧↓
每天都忙於做準備工作,看電視的時間也沒有了,寫日記也變得奢侈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