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者
原諒我昨晚選擇了早點躲進「暖笠笠」的被窩內,沒有坐在冷冰冰的電腦前,寫我的日記。事實上,經過一天辛勞的工作,我已提不起勁寫日記了,加上眼睛在晚上特別乾澀(但我要強調我自從掉了一隻隱形眼鏡後,已帶回有框眼鏡了!),我想:都是整天坐在電腦前工作惹的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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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坐地鐵回家時,看到鄰座一個男人正手持明報法庭版觀看,雖然我手上也剛巧拿著一分明報,但我卻好奇望著他,想看看他究竟看甚麼及多久。當他的目光落在我寫的那段新聞上時,突然有種想法:他怎也想不到撰稿者竟然坐在自己身旁,還因看著他閱讀自己的文章,感到沾沾自喜。不過,這種暗喜只維持了一分鐘,他便繼續看其他新聞的標題。原來,我花了個多小時寫的新聞,讀者只會花一分鐘(可能已經算俾面了),還未計我擔心出錯的時間呢?原來,每天把自己寫的新聞看得最仔細的,就是自己。
這就是我們的價值了!
只有自己,才是自己永遠最忠實的讀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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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以往雖然打從心底討厭法庭版,不過每當想到自己快要轉往靜態的時候,又卻開始發覺,縱使自己以為也常做靜態採訪,但原來我一樣討厭靜態新聞。
或許是我太習慣返法庭組的模式,結果不願意改變,或許是我怕與靜態那些老細接觸,又或許我根本甚麼類型的新聞也討厭,簡單點來說,我可能只是喜歡看新聞,卻討厭新聞採訪,哈!到這個時候,我終於對自己有多一點了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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