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日記
為了滿足同學的要求,即使快將凌晨兩點,今晚在公司才寫了2000多字,也不管自己的疲累,今晚繼續寫日記。
「乜我的日記真係咁好睇?」這是我給自己的疑問。今晚終於有了答案。
大衛說得直接,因為我的日記夠赤裸,即使我沒有與朋友、同學見面或談電話,大家都可從我的日記,知道我甚麼時候痛哭。最瘋狂的是,我居然會把自己的家事寫在公開的日記內,跟大家分享。所以,他們對我的日記都甚感興趣,每天都至少click兩遍。
我承認我的日記赤裸,我也知道大家喜歡了解我的生活、家庭、想法,你可以稱之為自爆私隱,但我決不是為了高收視而寫。第一,我不覺得這些是高度秘密,我對任何一個朋友也會這樣說。第二,我喜歡把心裡所想的說出來,但現在大家都很忙,不能打電話找人分享,可錯過了時機就會忘記,遲些再說時,心情就不一樣,所以最好的宣洩方法,就是寫在日記內,讓想看的人看個夠。第三,如果寫日記還要掩飾自己,或者不斷撒謊,那不寫好了,也懶得花時間去想,不如直接把想到的寫出來方便。寫日記,不是為了讓自己認識自己多點嗎?
還有最後一點,我覺得好看的文章有兩種,一是充滿警世意味的,有獨立見解的;另一種就是有故事性的。我身邊朋友的的故事都好看,奈何我又不想出賣朋友,於是只好寫自己的故事。
所以,大家放心好了,我依然會繼續赤裸地──寫我的日記,你們繼續會看到想看的東西,絕不會讓大家失望。
我依然會繼續做原本的我。
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◎
這晚與同學吃宵夜很高興,但回到家原來已經一點,夜得讓自己吃驚。爸媽離家後,我差不多每晚都在12時後才回到家,已經當不成灰姑娘了。是因為我放縱,還是因為我不甘寂寞?我也搞不清楚。幸好明天沒有assignment,返兩點,可以好好的睡覺。
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