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y 20, 2004

刻薄

昨天我批評某大律師刻薄,但想深一層,最刻薄的其實正是記者,而這種刻薄是無法版面。
做突發的,經常要找他人的苦處,甚至是「挖瘡疤」,做法庭的也一樣,也在批評被告抵死,做政情也會批評某政客其實是政棍,做港聞的,更無時無刻抽對方後腿,這就是所謂的新聞。
有同事說,跑社福線的最難,因為要有為民請命的心,要肯承擔為大眾百姓爭取權益的責任。我現在也覺得這說法合理,因為這種使命感,偏偏與記者刻薄的職業性格相反。幸好,我不是社福beat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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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到了城中蒲點Dragon i做訪問,與老闆之一的Gordon Lam做訪問,像他這種上流社會,也算沒有架子,也讓我認識甚麼是上流社會,不過讓我感到驚訝的是,才36歲的Gordon,居然有7位契女,而且全部都是青春少艾,這讓我即時想到台灣前富豪黃任中,兩者的契女定義,有何差別呢?可別說我太刻薄、敏感!只怪富豪的玩意、花臣真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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