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10, 2004

食物中毒

昨晚又與同事去吃宵夜,這次配搭有點奇怪,除了錦雯與Florence外,還有阿家、阿碧、Wincy、阿璇,及在「校巴」上巧遇的水魚及Howard。
結果,吃反而是其次,主菜反而是公司大老細所鬧的笑話。開開心心的談了個多小時。
回到家已是3時,幸好今天被老細臨時要求調假,可以呼呼大睡,不過星期日要返工,踩足七日才可放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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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快要收工時,才知道沙田麗豪酒店食肆被食環署查封,結果臨時要改稿。老細說,幸好當晚潮綸沒有按她吩咐吃自助餐,否則一定拉肚子。交稿後,即時致電潮綸告訴他,他笑說自己不貪心嘛,不過吃了也可報工傷,嚴重程度可以「撮頭」,真好笑!
與同事說起,他們的第一個反應是,幸好當晚是派潮綸去,不是「為食」的同事V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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