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

新同事H曾在手記中說,記者很多時要「走」,這個走可以是走動,前往地方採訪新聞;有時亦可以是被趕走。
我覺得他只說對了一半,另一半經常發生的是「等」。
今天,我便花了4小時在等,要知道正常的工作時間僅9小時,4小時已佔工作時間的近一半。
做突發的,等的時間可能更多,不過一般突發都有採訪車,我現在卻是步兵,而且今天是自己的任務,無聊也不可以隨便找人聊天,份外慘。
結果,我今天在尖沙嘴流連的4小時,除了吃了一頓飯,還去了新開張的SOGO、美麗華商場的Uniqlo、在栢麗大道玩PPC,然後又再到另一地方,學懂了手機裡一直不會玩的那個遊戲,當然還有到海港城閒逛,原本想到商務一趟,結果早上去的時候還未開門。同事MC還以為這是我放假做的事,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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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把手頭上趕急的事都做好了,可以放假,明天還要花時間處理私務、準備出門,當然還要培養放假旅行的心。
P.S.在這裡,好像不可以寫太認真,或說教的事,否則會成為票房毒藥,好可怕!
奉上周二到米奇樂園工作時的一張相片,由麥旋風同事拍攝,行家笑言要拍下我的罪證,然後E給我的老細,既然如此,唯有自我引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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