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節
情人節前夕,吃過春茗後,便到花墟做市道。
結果與攝記N,碰上一個打算於情人節,再向拍拖5年的女友求婚的男人C。
說再求婚,是因為男人C數個月前,已在澳門旅遊塔求婚,可惜女友表示要再考慮。
男人C聽見我教路說,明日拿著報紙一同去求婚,一定馬到功成,便深信不移,將他全盤的求婚大計,率先公開。
他說,打算明晚與女友到灣仔合和中心的旋轉餐廳吃燭光晚餐,然後送上今天買的、價值1200元的鬱金香,再拿着戒指深情的問一句:WILL U MARRY ME?(當然還有2月14日的明報啦)
訪問完男人C,我跟攝記N說,正如C自己所講,他是一個好悶的男人,求婚好像他的IT工作,好公式化。N也覺得C那句WILL U MARRY ME很老套。
不過我說,如果他是我男朋友,我都會嫁畀他──不過先決條件是:我不會揀他做男朋友!哈哈。
N又問:究竟男孩子要如何求婚,妳才會心動答應?
我說:沒想過,太長遠了。
N忽發奇想:妳說,如果我搞教人追男/女仔的生意,會否有錢賺?這好像較有趣。
我說:會,因為現實中,認識不少欠缺情趣,極度需要別人幫手的男人。不過C不會找你囉。
我們不約而同都說:因為他有budget!(剛才買花的時間,花店游說他多花600元,送夠99枝花,但C說,1200元已超出1000元的budget,站在他身旁,其實我與N也有點尷尬)
我補充:而且一個女孩子願意跟一個男人拍拖5年,其實遲早都會願意跟他結婚,只是未知何時罷了!
N不同意:兩個人一起太久,有時需要其他人協助,他們改變現有的關係。
......
......
......
如是者,我們討論完後的結果是:
N認同我的說法,教人追男/女仔,不一定較當攝記有趣
因為前者只會不斷遇到好悶蛋的人,後者至少偶爾會遇到有趣的人
而我則認為,如果我真能替C成功娶得美人歸,那將會是我做過最有意義的情人節新聞。
相信C與他的女友C,都會記得我。
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
沒有情人的,也可以像我一樣快樂!
情人節就要來了
剩自己一個
其實愛對了人
情人節每天都過
──摘自《分手快樂》


3 Comments:
我也同意 n 所說拍拖久了 不代表必然會嫁給對方
其實要決定是否嫁給一個人, 的確是好大件事
關鍵不在於對方用甚麼方法
期望對方用浪漫的方法求婚
就正如女人希望在情人節於辦公室收花一樣
都是略帶點虛榮心
係呀,拍拖愈耐,再沒有新的衝擊和動力,好易合久必分, 啋啋啋......
是了,你的被訪者求婚成功嗎?這篇情人節手記很有趣呢!
至於情人節在辦公室收花, 其實好大挑戰, 對方的品味, 在這紮花中表露無遺, 哈哈!
或者結婚對我來說,還是一件很長遠的事──雖然阿爸曾經用紫微斗數替我算,我在虛齡26歲便紅鷥星動,即是今年喎!但男朋友也沒有,怎樣閃電結婚?或許,他算錯了點,我只是會遇到真命天子吧。
Florence,說起來真失禮,我居然忙了向c拿電話。攝記N之後還說,我們應該於求婚當晚直擊報道,相信女友也會答應,但這好像被迫哦。
不過,我可以向在旋轉餐廳工作的表哥打聽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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