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場消息
今天晚上,坐到放假同事的枱,整理明天的採訪單,忽然電話響起,我本能提起聽筒,原以為是行家check assignment的來電,結果卻傳來一把帶點沙啞的女聲。
「又一個讀者電話!」我心想,那一刻有點後悔自己的本能。
她說,希望找某位編輯。我以為她想了解甚麼,於是按以往的處理慣例(一般讀者都分不清記者及編輯的工作),請她先講低事情,讓我看看可否提供協助。
她說,說今天報章的某版,報道的一宗跳樓新聞,有失實之處。
我問:「為甚麼妳這樣說?」
「因為我是那事主的家人。」她回答。
她欲言又止的,只強調家人從無接受訪問,但不知為何報道卻說事主辭工炒股,家人看了都覺得對事主不公平,其中她爸爸特別感到傷心。
我看看報紙,就知道發生甚麼事,原來那一段消息,是來自「現場消息」。
所謂「現場消息」就是現場某某所說的,可能是街坊,也可能是差人,但不一定準確,不過是現場少數得到的資訊,當記者無法取得相對較正確的資訊時,這或已是較可取的資訊。
然而,一般讀者怎能分清何謂「現場消息」,我也不能將上述的理由如實跟她說,這未免太涼薄了,我唯有無言以對的聆聽著。
她說,報道對事主不公平,甚至認為帶有誹謗(當然,唸新聞時就知道,死者沒有私隱,也沒所謂的誹謗),只是由於不知道消息何來,於是不能確實這樣說。最後,她只想將這訊息,讓我向相關的記者反映,但也不排除家人日後希望我們道歉。
電話掛了後,老實說,我沒有將她的內容跟同事反映,因為我不知道該怎樣說,應從何說起。一邊是記者慣常的採訪做法,一邊是家人訴說受到傷害,究竟我們應該怎樣?
這種heresay的採訪方法很普遍,而且也似乎被接受,即使最近公布的報業公會最佳新聞獎冠軍,也居然是某報的徐步高槍擊案,我們不是因為屈居亞軍而不服氣,只是不明白。
剛巧某天,是比賽其中一名評委的教授致電給我。我遂問他冠軍得獎理由,他也未能解釋,只說某些評委覺得它好。
記得法庭同事曾跟我說,不少家屬都極憎記者,因為事件最初發生時,翌日見報的內容,不是事實──至少不是全部的事實。
我不敢說報章第一天報道徐案的時候,有多少資料準確,因為連日旁聽死因庭的同事也說,原來當日很多的推斷也正確。但請留意,她說的是推斷。
這是一個發人深省的電話。


3 Comments:
有死者家屬來電,快告訴編輯及記者吧,最好是告訴突發及靜態的坐堂。不知如何說,不是問題,就直說吧。
死者,應給予最大的包容,不能改變什麼不重要,如實告訴坐堂,是最基本的責任,說了後有什麼改變不重要,最重要是盡了責任。
我向來極度討厭突發記者,就是最討厭這種死者「追尾」的新聞,一來根本新聞意義不大,二來對死者家人有極大困擾,我實在看不出,有多少新聞與知情權是能凌駕死者家屬不被騷擾的權利的。
說了,就盡了本份,心安理得,就是這樣。
我想,對方會以為自己的信息已通過這次電話給負責人反映了,但事實卻沒有,但她 (他) 還沒有曉得!
換了我是你,好歹也得通傳一聲,就算為了自己的心安理得。
好,明天上班跟負責的人說一聲就好了。
Post a Comment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