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11, 2004

法庭內的「艷遇」

也想談談法庭內的「艷遇」,不過所謂艷遇,真的僅是遇到矣(多令人失望!)。其實在法庭能見到的靚仔的機會,真是少之又少。法官普遍不單沒有靚仔,也沒有靚佬。律師、主控官也沒有遇過靚仔,反而有些師爺長得還較「四正」,可惜只是師爺。IT(即時傳譯員)也沒有誰叫人難忘,女的反而有些幾靚女(曾有女IT被邀拍廣告,可知她們質素有多高。)不過有行家說,有男IT繙譯時,情感豐富,叫人一聽傾心,也有人形容一位外籍IT像任達華,愛穿皮褸、騎電單車,酷斃,唯一的缺點是他的髮線正向後移!真好笑!
我近期遇上的靚仔,卻偏偏是一名犯人(真沒品味,犯人居然是近期的靚仔?!)。他是一名德國人,說得一口流利英語,他涉嫌向半島酒店勒索6000美元,否則會在食物加入玻璃碎。我覺得他有點像捉智雙雄內的迪卡比奧,是獨行瀟灑、風度翩翩的大賊。可惜「好眉好貌生沙蝨」,更糟的是被捕,可見他智慧有限!
總的來說,在法庭內受記者歡迎的男性,只有兩種:一是有問必答的主控或律師,二是妙語聯珠的法官,樣貌其實不重要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