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12, 2005

怪僻

你有甚麼怪僻?我記得,有些人喜歡吃炸過,但「腍」了的薯條。
我嘛,記得小時候喜歡把膠水塗在手掌心,然後讓膠水風乾,再把那層薄膜撕出。我這樣做,是因為我喜歡膠水撕離手掌的那種感覺,如果能把薄膜完整地撕出,我會有一份莫名的滿足感。
我先用毛巾抹鋪滿塵的地方,然後去洗毛巾,看著水又清澈變污濁,我又會覺得好有滿足感。
好明顯,我心理變態!
我還喜歡把手指甲放貼近小巴的玻璃窗,然後聽著指甲與玻璃在顛簸中發出咯咯聲響,再感受那份震盪。好奇怪哦!
今晚洗澡時,開始想通了。我當初決心留在日月工作,暫不去讀書,也是因為我跟了旅遊beat,因為迪士尼九月開幕,如果現時不做,豈不失去當初的意義?
況且,我想還是有點別的,值得我留下──雖然公司刻薄,米老鼠難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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