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面目
在法庭組工作後,從來未試過像今日般在中午時分返到公司,原因是我們一眾新人要回去聽副老細訓話(我覺得正確點應是被洗腦!)。我因為今早入了粉嶺做喇沙,所以遲了一時才會到公司,(我心想:我回了公司,外面的功夫誰做?於是曾想過不出席,但又覺得不太好,於是便慢慢返公司,不過回到後還是要乖乖坐上一小時。)不過反正他說甚麼也不重要,因為不只一個人跟我說「聽完就算啦」,但大家都有興趣知副老總有說了甚麼讓人發笑的話。
讓我特別深刻的有兩點:第一,「放假是罪過」喎!第二,做記者不應駁料(只限於駁料給行家,沒說不可向行家駁料)。我從來都不認同駁料文化,不過現實歸現實,不駁料是不能生存,因為我們是小報。如果我是大報記者,我當然可以不靠人生存之餘,還可以給面色其他小報記者看。這樣說來便不是記者的問題,而是因為公司縮皮衍生的問題了。駁料,能怪誰?
其他的,我就不在此詳述了,大家有興趣的話,可以下次問我。副老總說的(笑)話,我總會牢牢的記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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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看穿了某些行家的真面目了。聽同事說了某法庭行家的醜行,好想跟大家分享。這所謂的醜行,不外是「攝位」阻行家、在不適當的時候問不適當的問題而連累大眾行家,或者「老點」行家。但最不能接受的,莫過於在眾行家面前向受訪者「落藥」,不停在受訪者耳邊輕聲說:「你記得我是XX記者可?你記得我曾給你咭片?你記得我剛才跟你說的話可?....」這些行為完全惹人反感。「落藥」都是為了獲得獨家新聞,絕對可以接受,但有需要在眾目睽睽下進行嗎?我從來都與世無爭,樂於助人,但面對這樣的行家,我再也不會施予援手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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